芯菲/因爲愛,所以拍裸照?

▲任何人不能以愛爲名,強迫對方做不想要的事(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芯菲

親愛的,真正的愛情,不需要裸照證明;因爲若他打從內心珍惜妳,根本捨不得強迫妳、甚至傷害妳。

或許是父權社會結構殘存,加上華人特有「歹勢文化」作祟,讓許多女性在面對戀人要求拍攝裸照時,下意識會將命令聽進去,往往沒有勇氣直接回絕。無論是半推半就,或是心裡不願意、卻不好意思拒絕,甚至是單純地想向對方證明自己的愛;然而,她們獲得的回報,往往是威脅與傷害。

「拍幾張就好嘛,只有我纔看得到啊,而且就是因爲太愛妳,所以纔想收藏我們專屬時光;還是說,因爲妳不愛我所以纔不拍?」珍妮望着男友要求拍裸照的賣萌表情,在推託與猶豫間,最後選擇信任眼前的男人

珍妮卻沒想到,兩個人的結局是以分手收場;更誇張的是一年後,當這位前男友得知珍妮要結婚的消息,居然私下訊息要求再見面發生關係,否則就要將以前拍的裸照內容,傳給珍妮未婚夫,「當初我就只是想證明愛他,誰知道後來會變這樣?」珍妮害怕得渾身發抖,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親密關係中,遭受拍裸照等暴力受害人,仍以女性居多。(圖/記者黃克翔攝)

無論處在任何情況、不分性別、不管面對另一半如何說服,你們都是自己身體主人,更何況對真正愛你的人來說,對方會尊重你的身體隱私與界限,而不會爲了逞私慾、或爲了預防分手、甚至是以愛之名,強迫你做不想要的事。

但令人不捨的是,在親密關係中,遭受到拍攝裸照、甚至被以裸照威脅、散佈的性暴力受害女性人數,仍有增無減。

而親愛的,除非妳本身打從心底完全不排斥,否則當妳的戀人有所請求時,儘量用柔軟但堅定的態度:「我覺得不用,我們現在這樣就很好了。」如果對方仍不斷脅迫,最好慎重考慮繼續交往的可能;如果想分手,不妨以日漸冷淡與拉遠距離方式,慢慢從這段感情中退出。

倘若妳曾有過這種經驗,擔心會有外流可能、甚至懷疑已經曝光網路角落,也請不用自責,建議勇敢求助律師諮詢途徑、或藉由相關婦女團體協助,讓科技性別暴力傷害降到最低;最重要的是,從來只有妳,才擁有決定自己身體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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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芯菲,目前爲專欄作家新書《親愛的,還是要幸福:不管我們20歲還是30歲,都值得在幸福的路上,找到終點》粉絲專頁:Miss芯菲。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