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髮表3點聲明 澄清董座吳東進、副董李紀珠薪酬均經審議通過

新光金副董事李紀珠。(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媒體引用新光金2019年報,報導董事長李紀珠的薪酬,從3,000萬至5,000萬元級距,跳到5,000萬至1億元,跟董事長吳東進同一等級。不過,新光金控今(8)日發佈重訊,對此提出3點澄清,強調董事長、副董事長月薪獎金酬金髮放,都依規定提報公司薪酬委員會董事會審議通過才執行。

新光金3點澄清首先是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月薪、績效獎金等酬金髮放均依規提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才執行,程序嚴謹。

第二,公司去年度董事長及副董事長月薪均未有調增的情況;第三,公司去年度年報揭露的法人董事代表人個人董事酬金,包含法人董事酬勞金,但法人董事酬勞金是由法人支領,代表人個人並未領取。

新光金指出,若不將法人董事領取的酬勞金計入代表人個人董事酬金中,則部分代表人個人的董事酬金級距,將較去年度年報所載爲低,而公司副董事長爲其中之一。

新光金表示,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共有5位獨立董事,爲求慎重,特於近日開會,而有4位獨立董事同意並要求對外澄清上述3點,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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