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華城連環殺人魔認罪 坦白全因「女犯罪心理師的手很美」

文/伍麒匡 Cyrus Ng

南韓電影殺人回憶》中,以1986年起發生的「華城連環殺人案」爲題材改編,被指爲真實案件中的「稀世殺人魔」56歲李春在(이춘재,音譯),終於在去年底被揪出,他日前在法庭上就相關的14宗殺人案承認自己就是真兇。而事隔34年,出現在法庭上的李春在還作出自己「喜歡手漂亮的女人」等荒唐的回答。

▲「華城殺人魔」嫌犯李春在。(圖/翻攝自YTN)

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2部審理的「華城連環殺人案第8次案件」,2日重審第9次聆訊中,李春在作爲證人出席,並作出了上述證供。

證人審問是由代表被誣陷爲第8宗案件的真兇而坐冤獄尹成汝(윤성여,音譯)辯護律師樸俊英開始進行提問。李春在根據其提問,介紹了過去26年在釜山監獄服刑期間成爲模範囚犯、擔任工作班長、班長等角色過程。他說自己曾參加過外部服務活動,沒有在監獄中受過懲罰。他還補充說,雖然每月探視家人或打電話一次,但自坦白罪行後,就沒有再通過電話。

警方曾在稻草人寫下「四肢腐爛而死」,逼兇嫌出面認罪。(圖/翻攝自韓網)

當被問到自首的契機時,他憶述指,警察帶着基因鑑定結果調查時都沒有承認,之後,被以爲是刑警的女性犯罪心理分析師要求他說真話,才正式自首。而要自白10宗連環殺人案中其中9宗(第8次除外),如果只承認部份的話,就不能道出整個事實,所以坦白了所有犯罪。

在被樸俊英律師問到,「爲什麼會摸犯罪心理分析師的手」時,李春在回答,「是因爲手很漂亮,我不看長相及身材,只喜歡手好看的女孩。」但當律師問及「多宗案件犯罪對象是否與手有關」時,他則作出否認。

▲華城連續性侵殺人案兇嫌李春在,前往法院接受聆訊。(圖/達志影像

此前,法庭以李春在爲案件證人爲由,不允許拍攝,因此當天未能讓媒體進行照片和影像拍攝。

「華城連環殺人案」第8宗案件是1988年9月16日,在京畿華城郡泰安鎮安裡樸某(當時13歲)遭受性侵後被殺害的事件。於翌年被捕的尹成汝在一審中被判無期徒刑,上訴時即使否認嫌疑,指稱「因爲警察的強迫調查,才做出虛假自白」,但二審和最終審判均駁回其上訴。

服刑20年後,於2009年獲得假釋的尹成汝,在去年11月李春在的犯罪自白之後向法院請求重審,法院於今年1月接受請求,展開重審程序。 在聆訊過程中,檢察機關和代表律師雙方均以證人身份申請了李春在出庭,法院接受下,促成了李春在事隔34年出庭就此殺人案自白。

本文出自外稿作家:伍麒匡 Cyrus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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