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主管媒體:對比特幣挖礦項目 各地應全面清理

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三家協會聯合發佈《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公告》(下稱公告),提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強調虛擬貨幣交易是非法金融活動。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進一步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爲”。下一步,應採取針對性措施,開展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爲集中整治活動,保護好投資者財產安全,維護好經濟金融秩序

以比特幣爲代表的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是數字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強制性等貨幣基本屬性。非法從事比特幣投機交易,或打着“數字貨幣”幌子進行非法代幣發行融資、非法傳銷活動,一方面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財產損失,另一方面影響國家金融穩定和社會秩序。而比特幣挖礦行爲,往往以“大數據項目”作爲掩護,騙取地方政府支持,耗費大量電力資源,不符合“碳中和”目標方向,必須對虛擬貨幣市場亂象進行整治。

總體而言,買賣或使用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存在市場、交易、技術合規等四大風險。一是市場風險。目前來看,進入交易市場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規模有限,容易給投資者製造一種“奇貨可居”的錯覺。二是交易風險。不少投資者妄圖一夜暴富,交易槓桿通常放大到5倍甚至更高,在價格波動較大的情況下,投資者交易風險巨大。三是技術風險。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抗風險能力是否能匹配交易量的迅猛增加、區塊鏈等技術是否能經受安全性考驗等,都是虛擬貨幣交易市場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四是合規風險。由於虛擬貨幣具有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發行等特點,已經成爲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載體,交易容易觸碰法律底線紅線

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過程中存在的種種風險和法律問題,我國較早開展整治行動。但是,不少普通投資者沒有重視金融管理部門行業協會所作的風險提示,部分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及地方政府,也存在爲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挖礦、交易提供支持等情況。今年以來,以比特幣爲代表的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相關炒作、交易活動非常火爆。對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三家協會就防範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再次發出公告。而國務院金融委提出的相關要求,提高了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爲的政府層級,有助於增強虛擬貨幣整治活動的威懾力

公告反覆強調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它不是貨幣,也不會成爲貨幣。普通投資者不應該參與這些虛擬貨幣的交易和炒作貨幣,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也不應該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服務。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大對虛擬貨幣非法挖礦和交易活動的打擊力度,維護好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爲我國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創造更好的環境。對非法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或爲之提供支持服務的機構、平臺,應聯合司法部門及時處置,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增加整治活動威懾力。對比特幣挖礦項目,各地應全面清理、及時關停。(董希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