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甜姐兒遭騷擾無法申請保護令枉死 變態男與警鬥智遭聲押

屏東萬丹大昌路發生假車禍真擄人案警方到場詢問目擊者研判案情不單純,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於案發14小時內宣佈偵破。(圖/警方提供)

在屏東某通訊行上班,甫新婚一年多的曾姓女子,多次在店內遭到黃姓男子性騷擾且熱烈追求,曾女多次斷然拒絕,甚至兩度到警局提告,此舉惹惱黃男,在8日深夜以製造假車禍方式擄人殺害,據瞭解,曾女雖然兩度報案提告,但卻礙於規定,卻無法申請保護令,最後命喪惡徒之手,讓曾家人相當痛苦。黃男也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持續追查偵辦中。

屏東縣萬丹鄉大昌路發生假車禍真擄人案,警方到場詢問目擊者研判案情不單純,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於案發14小時內宣佈偵破。(圖/警方提供)

警方調查,黃男多次跟蹤騷擾曾女,曾女也向警方提告性騷擾,但是對於黃男行爲,僅能依法將黃男送辦並口頭告誡黃嫌,卻無法替曾女申請保護令。

根據現行規定,申請保護令的資格,僅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有或曾有之四等以內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因此綜觀法條,對於黃男的性騷擾並無法規範

屏東警方在8日22時35分獲民衆報案,屏東縣萬丹鄉大昌路發生車禍案,警方到場詢問目擊者與附近居民,得知肇事者已將受傷被害人載離現場經查各醫院未有傷者就醫情形,研判案情不單純,立即通知刑事警察大隊及屏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警方運用科技偵查調閱肇事車輛車牌號碼、行進動線被害者相關資訊,抽絲剝繭交叉比對,在案發不到1小時內就在屏東市民學路尋獲肇事車輛,但是卻未發現肇事者及被害人,經通知車主到場說明,發現肇事者肇事後曾以電話要求車主向警方謊報車輛失竊,警方因此查出當天使用車輛的就是黃嫌。

專案小組立即兵分多路搜尋黃嫌可能藏匿處所,並持續調閱相關監視影像,昨天清晨6時30分,黃嫌自知法網難逃,自行到屏東分局民和投案供詞卻避重就輕,僅供稱曾女撞他車,拒不供出曾女行跡,即使專案小組尋獲曾女遺體仍拒不承認。

經專案小組在現地模擬及檢視監視影像,發現黃嫌於駕車返家前,曾於住家周邊50公尺遠之空屋停留,遂於該處進行地毯式搜索,果然在空屋外發現可疑拖痕,即召集警力作地毯式搜索,卻發現曾女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經緊急通知119到場救護,外觀雖僅有車禍造成四肢擦傷,但仍不治。

警方調查,黃嫌與曾女不熟識,僅認識被害人,先前表示愛慕遭拒後,仍騷擾被害人,警方獲報後除護送被害人返家外,再三告誡黃嫌不得再犯,並依法移送及裁處,另提醒被害人注意防範,如發現任何可疑立即報警協助。詎料黃嫌仍不思悔改且心機狡猾,犯案前先將行車紀錄記憶卡拔除,製造假車禍後,又藉口要載送被害人就醫載離現場,又將被害人及自己手機關機,以躲避警方查緝,未料警方運用科技偵查,於案發14小時內即宣告破案,依殺人罪及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