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企別在生產一致性上栽跟頭

近日,工信部發布了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3個類別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結果。讓人意外的是,共有25家企業的27款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和保護功能行李廂容積輪胎規格、低速行駛提示音標誌標識車輛喇叭、三角警告牌報警信號等多個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管理規定。對此,工信部表示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要求省級工信部門督促所在地相關企業儘快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並按期整改到位。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的戰略國策,也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爲規範新能源汽車生產行爲,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信部建立了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制度。從這次發佈的結果看,新能源汽車產品的生產一致性並不令人滿意,在被通報的問題企業和車型中,新能源乘用車共涉及9家企業的9款車型,新能源客車共涉及10家企業的12款車型,新能源專用車共涉及6家企業的6款車型。可見,無論是乘用車、客車還是專用車,都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乏當前新能源汽車主流生產企業的車型,相關企業需引以爲戒。

站在產業發展的角度看,新能源汽車市場即將從過去的由政策主導逐步進入由市場驅動爲主的新階段,只有產品的競爭力進一步提升,才能實現更大規模的推廣和應用。但是,在阻礙消費者選購新能源汽車產品的主要原因中,有一條就是對產品的安全可靠性不太放心。過去幾年來,新能源汽車屢屢發生安全事故,尤其是不斷曝出的起火事件,讓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安全性受到公衆質疑。

站在行業監管的層面看,放寬生產准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是大勢所趨。今年8月,工信部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刪除了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大幅降低了行業准入門檻;前不久,國務院印發了《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明確提出在2020年底前制定出臺深化汽車生產流通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有關意見,簡化優化汽車生產准入管理措施,統一汽車產品准入檢測標準,推行企業自檢自證和產品系族管理,有序放開代工生產等。需要強調的是,放寬產品和行業准入並不意味着放鬆監管,只有在降低進入門檻的同時,加強對事中事後的監管,纔能有效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現象的發生。基於此,工信部近年來不斷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產品的監督檢查,也是給汽車企業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只有產品合格質量過硬,才能真正進入市場,否則就算進入行業也只能面臨被淘汰的命運

一直以來,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安全可靠性都是行業乃至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監管部門也好,汽車企業也罷,都必須從維護人民羣衆根本利益和有利於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實現新能源汽車的高質量發展。只有把生產一致性管理真正落實到生產、銷售的每一個環節,在推動“放管服”的同時把好車輛的產品質量關,才能爲社會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從而進一步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做大做強。施芸芸 《 中國汽車報 》(2020-11-30  0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