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少女行善遭截肢 僅判罰金18萬元 

▲17歲少女媽媽製作手模,卻因材料問題嚴重灼燒。(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從事大體修復的黃姓婦人,請17歲的女兒幫忙製作手模捐給火災罹難者,沒想到向同行楊姓女子購買的海藻粉被搞錯成石膏齒粉,導致女兒右手2指截肢。雖然詐欺部分楊女獲不起訴,但新北地院昨天(15日)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且可易科罰金18萬元,黃姓婦人認爲楊女態度囂張,不接受裁判結果,並表示爲了女兒會上訴到底。

黃姓婦人說,調解時楊女態度囂張,不但表示僅願意陪償十五萬,還怪女兒擾亂他的生活,但到法庭上楊女又裝畢恭畢敬,辯稱自己看不懂英文才會賣錯物品,非故意欺騙。法官居然採信楊女非故意,僅判六個月徒刑,易科後僅十八萬,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無法接受。

黃姓婦人氣憤的表示,「對於臺灣法律壞人只要說不懂在法官面前裝可憐就輕判 ?」「小案件不查證,楊女貪念害我女兒一輩子的傷害,法官卻認定沒有人會故意 ,易科罰金18萬,我真想問問法官她有沒有女兒,18萬讓她女兒受這樣的折磨她願不願意 ?」「如果可以請楊女示範她自己的手做一次,我不希罕她的20萬。」「這個社會真的要把被害人逼到絕路纔會受到重視嗎?法官到底是保護壞人還是保護受害者?」

賣家將海藻粉錯搞成石膏齒粉,導致少女右手嚴重灼燒遭截肢(圖/應曉薇辦公室提供)

黃姓婦人扶助律師吳威廷指出,判決內表示楊女取得石膏粉時,已知悉不得用於人體肌膚使用,楊女仍販售給黃姓婦人供人體肌膚使用,並導致傷害結果發生,法律上得評價爲有傷害之故意,而非僅是過失而已。

與黃姓婦人保持聯絡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說,黃姓婦人傷心至極,因爲女兒正積極準備考試也不敢讓女兒知道這樣的結果.目前女兒八月還要再進行手術,未來還要進行多少次都不知道,爲了女兒也爲了避免有任何人再被傷害,她決定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