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大同股東會4大創舉…鬥「法」纔開始

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律師團賴中強等人,30日晩在證交所舉行記者會。(任珮雲攝)

大同(2371)2020年6月30日的股東會,創下中華民國上市公司史上多項「第一」。一、因股東會限制入場資格名額市場派及小股東用臉書現場直播」衝高點擊率。二、公司派以企並法限制股東投票權。三、股東會後股票主管機關處分打入全額交割股。四、公司派主張表決權存在與否屬於私權

大同股東會後,雖然公司派拿下全部董事席次,但市場派力爭敗部復活,公司派和市場派律師團的鬥法纔要開始!首先觀察大同公司派律師團主張,該律師團認爲,股東表決權存在與否屬私權事項雙方都可依民事訴訟法第247條提確認之訴。至於積極確認之訴何時提出各有見解,但大同沒有義務放棄自已的立場,這就好像房東鄰地糾紛,不是行政機關可以直接介入,最後仍必須由法院認定,在法院認定前,雙方都可各自主張。

其次大同市場派向經濟部提出3%股東召開股臨會能否過關,若股東臨時會得以召開,屆時友訊(2332)市場派逆轉勝前例恐將波瀾再起!

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昨天主持從上午9時到下午2點近5個小時的股東會後,接着在晚間7點30再赴證交所,由律師團陪同親自坐鎮記者會長達1個半小時,向主管機關證交所及媒體說明大同選舉結果爭議事由

大同市場派代表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30日下午亦召開記者會,聘任律師團強調將提4招反擊,包括:1.向法院訴請撤銷大同選舉結果。2.向經濟部提出3%股東召開股臨會。3.對大同提出假處分。4.對林郭文豔等提告特別背信罪。

主管單位金管會,亦在股東會後當天晚間發佈4大聲明:1.是金管會不介入,但要求公司遵守相關規定;2.是大同行爲「有違股東行動主義」,投保中心已在現場提出異議;3.要求集保儘快審覈大同限制股東投票權的理由相關作業,若確定大同違反股務相關規定將處分,屆時大同將成爲首家被處份不得再自辦股務的公司。4.大同股東若認爲股東會有瑕疵,侵害權益 ,可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尋求救濟

經濟部則也在同日晚間證實下班前已收到大同申請董事變更登記,但欠缺最重要的股東會議紀錄,經部將以最快速行文大同補件,並釐清改選爭議點是否合法疑義未釐清前不會否準。

大同昨晚的記者會,大同法務長趙安於會中激動表示,「說法可以有很多種,但真相只有一個!」大同股東會後,社會對「真相」的瞭解,可能纔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