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完全不依法行政… 細述NCC的五大濫權現象

行政機關無法依法行政,就是違法濫權。NCC處理中天新聞臺換照,撇開新聞自由民主精神不談,光是裁量中天的那把尺,及審查程序的不正義,均已跨越行政機關紅線,猶如化身立法者檢察官司法官綜合體,成了無限擴權的行政怪獸

行政部門一切作爲都須有所本,這個「本」就是明確依循的法律規範,但檢視NCC審查過程及否決續照理由,明顯出現五大濫權現象

首先,NCC認爲中天裁罰過多。但中天自103年取得執照後五年內裁罰僅二件,餘19件均在2020大選期間發生,這很難不與政治對立氛圍畫上等號。且21件裁罰有16件仍在行政訴訟,依《行政程序法》精神,未確定裁罰不應做爲是否准予換照的衡量因素,NCC卻據此作撤照理由顯已逾越職守

其次,NCC認爲中天內控失靈,缺多元性。然若以此標準檢驗綠媒,難道不也失靈?臺灣並無任何法規標準,定義內控程度及多元,怎能由NCC說了算?

第三,NCC認爲中天獨立審查人制有缺漏。實情是,該制度目前全臺僅中天嘗試落實,既無法規可循,更無前例可依,NCC也未給行政指導;單獨針對中天既無法理依據,更失公平

第四,NCC在18日再暗示中天有國安疑慮,只是沒證據。《衛廣法》確有將國安列入換照考量,但是指「營運計劃」對國安影響,非新聞立場言論現任國安局長日前已證稱未涉國安,NCC無疑坐實濫權之名。

最嚴重的是七位鑑定人中,竟有人曾是黨產會委員民進黨仲裁委員,神旺投資雖依《行政程序法》申請回避,NCC卻以「非當事人」爲由駁回,封鎖中天自我捍衛的法定權力

從頭到尾,NCC只要沒有法律就自創見解,沒規定就自劃紅線,沒證據就扣人國安大帽,猶如集立法者、檢察官、司法官於一身。這場假專業之名的審照案,已寫下解嚴以來臺灣新聞史最黑暗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