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節目要先送審?文化部次長打臉陳淑滿:引用三分鐘不需要

▲《ETtoday新聞雲》推出全新節目慧眼天下》,由資深媒體黃寶慧擔任主持人。(圖/新聞節目中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ETtoday新聞雲》由資深媒體人黃寶慧主持的全新節目《慧眼看天下》,以帶領網友關心瞬息萬變的國際發展、兩岸未來爲旨,沒想到在播出前,竟接到文化部影視局組長陳淑滿致電「關切」,要求涉有大陸議題的相關新聞需先行送審。文化部政務次長楊子葆今日在財委會上表示,就比例原則而言,60分鐘的節目只引用了3分鐘大陸港澳相關影片片段「不需要送審」,文化部說法前後不一,等同打臉陳淑滿。

陳淑滿在節目撥出前致電《ETtoday新聞雲》,表示「全面掌握國際趨勢精準剖析兩岸脈動」的slogan,因爲有着「兩岸」字眼,因此主動打電話給新聞雲公司主管,「想善意提醒貴公司如果有大陸節目片段,就必須送審。」

但當記者詢問,「若只是翻攝網路畫面,算不算違反第一點規定?」陳淑滿並沒有明確迴應;進一步追問「爲何不等節目播出後,若有疑慮再發函給業者要求說明,而是主動告知業者,善意提醒?」陳淑滿也沒有正面迴應。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今(23)日在財委會質詢時提出,針對網路節目牽涉到大陸或是港澳議題,文化部是否要先送審才能播出?文化部政務次長楊子葆迴應,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的確是要先送審,但談話性節目、或是新聞報導,引用大陸已經播出來的影片、或作爲談論或是佐證資料,應該要看引用片段的長度或規模,是否達到播放節目的性質,還是純粹的引用片段。

楊子葆進一步表示,假定60分鐘的節目引用了3分鐘的片段,就比例原則以及引用狀況,應該不需要送審。

費鴻泰因此怒批,若節目全部引用大陸或港澳地區的影片播放,要審覈可以接受,但在新聞節目、或是談話性節目中,若只是片段引用,文化部若去管就違反了言論自由,更違反了長期追求的新聞自由,「新聞自由跟言論自由是憲法裡有保障的,你們(文化部)不要隨便主動對外亂講新聞自由:要管新聞自由那是NCC的問題,你們不要用兩岸關係條例來撈過界,髒手不要隨便伸進來!」

根據「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錄影節目在臺灣地區發行送審須知」第一點:申請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錄影節目在臺灣地區發行(家用、公開上映),應依本須知規定將錄影節目送本部審查許可,並取得許可證明後,始得爲之。

《慧眼看天下》連文化部官員都關心,主持人黃寶慧憑着毅力勇氣完成10位世界級元首的專訪,包括美國總統柯林頓老布希新加坡國父建國總理李光耀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呂秀蓮等人。

黃寶慧表示,今年以來全世界關注的國際新聞特別多,像是中美貿易大戰東北亞情勢,以及衆所矚目的川金會等,不論國際發展、中國大陸政經情勢與經貿發展,都牽動兩岸的未來,所以她希望透過《慧眼看天下》談論世界財經脈動、大陸發展趨勢、國際重要媒體導讀,同時也會與重量級學者專家在節目上面對面訪談。

《ETtoday新聞雲》新聞節目中心全新制作節目—《慧眼看天下》於4月21日起,每週六晚間9點至10點,將在《ETtoday新聞雲》的官網、新聞雲、筋斗雲、播吧等臉書粉絲頁、東森新聞雲APP線上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