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民間參與 勿淪爲恐龍判決幫兇

民衆人手一支白玫瑰,響應中華民國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爲兒童安全及反廢死發聲。(本報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4月23日將就死刑制度進行辯論,已揭露的「法庭之友」名單卻被發現多數持廢死主張。憲法法庭納入法庭之友設計,原是讓民間能夠參與憲法討論、表達意見,是爲了讓憲法解釋更貼近民意,然而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否給予廢死主張者有操縱的空間,讓民間團體成爲恐龍判決背書的幫兇,讓大法官將責任甩鍋給民衆。

依《憲法訴訟法》20條,「法庭之友」是當事人以外的人民、機關或團體,都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經過同意後,主動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供憲法法庭審判時參考,當事人若認同法庭之友論述而採用,可以被視爲是當事人自己的陳述。「法庭之友」的設計本意是提供人民監督、參與憲法法庭是機制,同時降低人民權利被侵害的風險。

王信福案並其他36名死囚聲請案之所以受到關注,就是攸關死刑究竟是否違憲,我國是否將走向廢死之路的關鍵點,然而,「法庭之友」的名單,卻大多充斥着廢死團體或是曾主張廢死的學者、律師等。根據國內多次民調,反廢死者均有7至8成,如此的「法庭之友」組成,與民意有很大出入。

當初會有「法庭之友」的設計,就是爲了讓憲法解釋可以更貼合民意,然而,這樣的制度恐怕成爲蔡政府推動廢死的幫兇,只要引用「法庭之友」爲支撐,由蔡英文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可以無後顧之憂地推動廢死,他們甚至可以乾脆將責任甩給「法庭之友」,合理化判決結果,最後,爲了符合民意設計的機制,卻做出了背離民意的結論,最終司法還是難以符合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