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作出進一步規範——有關專家進行解讀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對快遞投遞行爲作出進一步規範。國家郵政局快遞大數據平臺顯示,《辦法》施行以來,3月1日至14日全網日均投遞量爲4.43億件,同比增長16.3%。

“從投遞量來看,行業運行整體穩定。”中國快遞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丁紅濤介紹,目前快遞企業積極落實《辦法》要求,通過智能語音呼叫等方式優化投遞服務,履約率有所提升,用戶體驗進一步改善。總體看,不同地區不同場景下,上門投遞量的變化有大有小,但上門投遞量的佔比變化不大。

按照新規,快遞只能上門投遞嗎?丁紅濤認爲,快遞服務是民事履約行爲,不管是上門投遞還是投遞到快遞驛站、智能快件箱,只要快遞企業與用戶協商一致,都是可以的。

根據《辦法》第28條,不是要求必須上門投遞,而是針對實踐中經常出現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投遞到快遞驛站、智能快件箱的情況,要求快遞企業提高履約意識,按照約定方式進行投遞,在投箱入站前徵得用戶同意。當然,徵得同意的方式,不止人工打電話一種,也包括前置確認選項、智能語音呼叫等多種方式。

對於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投遞到快遞驛站、智能快件箱的,《辦法》第54條規定了對快遞企業的處罰措施,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等。“相關懲罰是針對快遞企業的。”丁紅濤強調,“末端網點和快遞小哥是行業的根基,快遞企業必須保持網點的穩定和活力,必須保障小哥的合法權益,這是行業共識”。

目前,快遞企業已經開始分地區分場景對快遞小哥的績效考覈方式進行調整,部分企業已經調整到位。

對於消費者關心的快遞服務價格問題,丁紅濤表示,快遞服務本質爲市場化合同服務行爲,服務價格水平由市場決定。根據初步調查分析,上門投遞佔比變化不會太大,履約成本增加相對有限。中國快遞協會也建議快遞企業進一步提高效率,緩解成本壓力。

快遞業一頭連着生產,一頭連着消費,是暢通生產與消費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國80%以上的快件都是電商件,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互爲支撐、相互促進。

“《辦法》的落實需要包括電商平臺、用戶、快遞企業、末端站點、快遞小哥各方共同努力。”丁紅濤建議,各主要電商平臺在下單界面要設置選項,讓消費者可以選擇上門投遞還是投遞到快遞驛站、智能快件箱。據瞭解,主要電商平臺目前正在優化相關業務流程。中國快遞協會也呼籲,廣大用戶在網購下單時提前確認投遞方式,以降低後期溝通成本。

郵政管理部門表示,會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根據不同監管場景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依法作出不予處罰、從輕減輕處罰等決定,保障過罰相當、法理相融。 (經濟日報記者 吉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