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惡魔想殺人」 男子持木棍將求職女敲擊致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板橋地方法院日前再判一死刑!一名陳姓男子99年間化名在報上刊登檳榔攤徵人啓事,並在面試時持木棍將求職女子打死,陳嫌受審時還否認殺人,並稱「是心中惡魔想殺人」,法官認爲陳嫌毫無悔意,且9年前曾犯下殺害2幼童重罪,視人命草芥,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官認爲陳嫌視人命如草芥又毫無悔意,判處死刑。(圖/翻攝自網路)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99年間化名在報上刊登檳榔攤徵人啓事,一名林姓女子持履歷表至男租屋處應徵,陳男在事後受審時表示,當時2人言談過程中,提及母親從事資源回收,林女小聲說出「還真是賤骨頭」,他雖感到憤怒,但心中有聲音要他隔天再處理,是他「心中的惡魔想殺人」。

陳男先向林女假稱隔日續行應徵,待她隔日再來時,持木棍敲擊其頭部致死,隨後用棉被包裹屍體,並用鋁板蓋上,將血跡擦拭後離去。林女的先生因遲遲沒有太太消息而感到不安,報警處理後,員警調閱林女通聯紀錄,才循線將陳男逮捕。

板橋地院法官審理時,審酌陳男於91年間殺害2名幼童,98年7月才服刑完畢,出獄後卻又無端殺害前來求職、與他毫無恩怨情仇的林女,視人命如草芥,所殺害者又爲幼童婦孺,惡行重大卻又毫無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