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7連霸女議員市府翻桌 怒丟手機被起訴

▲鍾淑英議員市府員工電腦文件灑落在地。(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市七連任的女議員鍾淑英2017年12月底遭爆料,到新竹市府向市府秘書長索取資料時,將秘書長陳章賢的電腦與桌面文件掃落在地,遭對方發現,被邀請到辦公室密談卻拒絕了;就自在雙方不肯退讓、僵持不下時,未料鍾憤而將手機扔向他身上,陳認爲鍾議員此舉,嚴重妨害秘書長與議員溝通職務及貶損秘書長執行公務的尊嚴,過程媒體報導後,全案曝光檢方將鍾依涉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嫌,將她提起公訴。

▲PTT爆料。(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鍾淑英7連任市議員,2017年12月底因懷疑市府涉及弊案,要求人事資料,卻遭秘書長陳章賢擱置,因此去找他理,結果見他不在辦公室,就將其桌面文件及電腦掃落地上。

陳返回辦公室,請她入室相談遭拒,陳也不願在辦公室外談,雙方僵峙,鍾憤而拿手機朝陳身上丟擲,令陳一臉錯愕,雖受辱但陳並未提妨害名譽告訴。

事後,鍾言行遭PTT披露,媒體見報,新竹檢方主動剪報偵辦。鍾向檢方表示,她去陳辦公室掃落對方的文件及電腦,也有往門口丟手機。當時他不在門口,她丟時剛好他出現。她也辯稱,她丟手機是表達不滿,並未達悔辱公務員程度,且當時午休時間,並非執行特定公務,只是屬於言論自由,政府應予以容忍。

▲議員鍾淑英日前被起訴。(圖/翻攝至鍾淑英臉書

檢方調查,雖有證人證稱,鍾丟手機剛好秘書長走出來,但檢方認2人案當發時正好站在門口對話,並非不慎丟中。而午休時間雖是公務員午休時間,但不是午休執行公務就不算執行公務,陳章賢是市府幕僚長,負有與議員溝通責任,當時陳章賢站在門口與她溝通仍屬執行公務。

而且,言論自由有一定限制,檢方認,假設2人爭論是爲何不提供資料,而口出不雅,屬於政府應容忍的範圍,只是議員於政府機關持手機丟陳,已明顯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難以認定沒有不法侵害公務員尊嚴。檢方調閱監視器比對議員及證人說法,認鍾涉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嫌,今年7月初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