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鑫磊水泥製品公司污染河川 負責人起訴

鑫磊水泥公司桶槽破損液體外泄污染海水川溪,造成大量魚羣暴斃,環保局派員清除魚屍。(羅浚濱翻攝)

鑫磊水泥公司桶槽破損液體外泄污染海水川溪,環保局清出4千立方米污泥。(羅浚濱翻攝)

新竹市鑫磊水泥製品公司,去年底發生桶槽破損液體外泄污染海水川溪,造成大量魚羣暴斃事件,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過失流放毒物罪嫌,將鑫磊負責人陳建瑋提起公訴。

這件污染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16日,新竹市環保局重罰業者250萬元,從海水川溪打撈出80公斤死魚,回收40噸受污染水源,清出4千立方米污泥。

環保局第一時間採樣送工研院綠環所檢驗報告顯示廠商桶槽外泄液體含有污法公告有害物質酚類」,部分地區水體採樣,氫離子濃度化學需氧量也超過放流水標準

檢方偵辦發現,鑫磊負責人陳建瑋,本應注意國精化學公司(涉違反廢清法另案偵辦)所生產廢棄液(D-1504)等物具有毒性危險性,濃度足以影響人體健康及環境,應經覈准登記收集、處理單元流程,應妥善存放,否則將污染河川,致生公共危險。

檢方認陳建瑋未注意存放廢液的桶槽完整性,將上述廢液放置於公司後方2個40噸圓形FRP有破損之桶槽內,因而溢流排水溝流至廠區旁的海水川溪,使溪水受污染呈紅色,造成溪內魚羣大量死亡。

廠內桶槽泄漏處不明液體,經檢測結果PH值11.2、導電度3.8,廠外排放不明液體PH值10.2、導電度8.26,且含水污法定義的有害健康物質苯酚鄰苯二甲酸二、酯等物,經生物毒性試驗,魚羣死亡確爲該不明液體所造成。

負責人陳建瑋在偵查時坦承犯行,檢方依刑法過失流放毒物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