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地鐵塗鴉案 德籍男子吃官司

根據警方調查,2名德籍男子落網後,警方除起出手機、電腦和照相機,也找到3個噴漆罐噴嘴。

根據新加坡法律,塗鴉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高有期徒刑3年,或罰款最高2000元新幣(約新臺幣4萬6000元),另加鞭刑3至8下。如擅闖保護地的刑罰是最高有期徒刑2年、罰款1000新幣(約新臺幣2萬3000元)。

陳財喜指出,新加坡全力蒐證並調查後確認嫌犯身分,另在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和泰國皇家警察協助下掌握嫌犯下落。

他說,新加坡警方不容許這類猖狂罪行,不論涉案人是當地或外國人,警方會全力追查並將嫌犯繩之以法。

碧山地鐵車廠8日遭人闖入,地鐵車廂遭塗鴉,範圍擴及兩對車廂門,車體都是凌亂的藍、白、黃色等圖案。這是碧山地鐵車廠半年內第2次遭人闖入並塗鴉,碧山地鐵車廂今年5月5日遭塗鴉,迄今未破案。

新加坡樟宜車廠2010年5月間也遭瑞士和英籍男子塗鴉,其中,瑞士籍男子被判有期徒刑7月,外加3下鞭刑,但英籍男子逃離新加坡未被逮捕。10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