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將修正…若長期遭虐而殺父母 可改判10年以上徒刑

屏東高樹鄉去年7月發生一起孝子弒父的悲劇,他因不堪父親長期毆打母親,憤而持刀刺死對方案發後所有親戚都替他求情。(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目前我國現行刑法》的規定,對於殺害直系血親親屬量刑,定爲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法務部爲了讓《刑法》的規定能與時俱進,近年來推動修正,目前初步規畫將從過去的法定死刑或無期徒刑,修改爲比照普通殺人罪本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若是被告因不堪父母長期虐待而犯案法官可因此輕判。

依據我國現行《刑法》第272條的規定,「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近年推動《刑法》修正,上週草案初步版本出爐,預計將修正21條條文。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過往法官量刑時,僅能依現行法條量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但未來修改之後,將會比照普通殺人罪,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罪,但可加重刑責1/2,由法官依個案情節量刑。

法務部修正版本指出,由於國內多起殺害父母的個案,是因爲子女長期不堪遭到長期虐待,纔會犯下殺人犯行。未來若是修法後,法官可依個案的情節來調整量刑;若是其情可憫者可減刑,反之情節嚴重者,則可加重刑責1/2。

另外針對現行的業務過失致死和業務過失傷害罪,法務部也有意刪除,將兩罪一併適用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規範。普通過失致死預計從法定的2年刑期提高至5年,傷害致死從原本可處3年以上,加重成可處5年以上。

2016年7月24日屏東縣高樹鄉24日清晨曾發生一起弒父悲劇,起因是51歲陳男時常對妻子肢體暴力,甚至罵她「討客兄」,27歲的兒子看不下去,怒持菸灰缸朝父親頭部敲打、再拿剪刀頸部,送醫後不治。死者的母親趕到派出所,激動下跪要替孫子求情,泣訴兒子纔是壞人,「拜託讓他(孫子)沒事,他很乖,是爲了保護家人」,當時引起許多網友同情與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