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泥醉女 狡辯兩情相悅渣男子遭訴

性侵泥醉女狡辯兩情相悅男子被訴。

許姓男子乘被害女子喝到泥醉,在住處性侵黃姓女子,許男遭提告性侵後,竟然辯稱對方自願與他發生關係,是兩情相悅,臺北地檢署偵查中傳喚被害人友人作證,拆穿許男的謊言,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將許男起訴。

被害女子是在去年9月8日下午,與黃姓、林姓友人在中山區四平公園飲酒過程中被害人向黃姓友人提及稍晚將前往許姓男子在復興南路工作及居住的處所,並請黃姓友人陪同前往並獲黃姓友人允諾。

不過,被害人與許男見面時間更改,黃姓友人因宿舍門禁的問題,不能陪同被害人前往,被害人於是在晚間11時許獨自前往,並在許男住處客廳與許男繼續飲酒,到隔日凌晨3點多,許男發現被害人頗有醉意,就把被害人拉進房間牀上,脫去被害人的衣褲,泥醉中的被害人意識薄弱,卻仍查覺許男獸行加以抵抗,卻因酒醉無力無法抵擋許男,被性侵得逞。

許男被告後,辯稱是被害人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是2人「兩情相說」,不過,檢察官傳喚被害人的黃姓及林姓友人作證,都表示案發當天被害人有告知他們將與許男相約,黃姓友人因宿舍門禁無法陪同前往。檢方認爲,如果被害人對許男有好感,就不必請友人陪同前往,認定許男是卸責之詞,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將許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