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菸酒管理法》 開放網路賣酒、超商取貨

行政院會通過《菸酒管理法》可網購酒品。(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行政院28日院會通過《菸酒管理法》修正案,開放一定條件販賣者可以透過網路賣酒,並由超商交貨、把關購買人的年齡行政院長張善政認爲,配合網路科技發展開放網路販賣酒品,初期先以小規模施行,希望網路世界方便性趕上實體世界,且可透過網路大數據分析買酒人行爲與資料,「並不會因此造成飲酒情形更氾濫」。

財政部張盛和指出,對於販賣業者、交貨業者、取貨者三方都有嚴格限制,如果販賣業者或交貨業者未落實年齡把關,罰鍰大幅提升至新臺幣5萬至25萬元,情節重大者可廢止登記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修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張盛和指出,超商等交貨業者必須查驗身分證件,且付款時必須使用信用卡,「青少年比較不會有信用卡」,加上網路輔助更能掌握購買者資料;各地方國庫署將負責稽察。

張善政也說,除財政部規劃電子購物販酒管控措施外,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針對防制酒駕、酒癮及防制兒少購酒,已訂有相關防制措施,請各相關部會持續加強實體及網路相關作爲及措施,釐清並減少社會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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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修法上路後,網購酒品於超商取貨及查驗證件。(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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