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真正落實週休二日 林全肯定、稱外界先前有所誤解

林全7日辯護《勞基法修正草案。(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勞基法》修正草案6日晚間三讀通過,不過,外界撻伐聲仍不斷。對此,行政院長林全7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外界對於修法有誤會,以爲損失掉七天國定假,這個講法是不正確的;因爲修法是因爲現在工時固定爲每週40小時,以落實週休二日,就不用七天假。如果假日加班,就要付非常高的加班費,讓企業無法迴避。

林全肯定這次立法的進步,可以保障勞工的休假權利,並達到縮減工時的目的。他也指出,有媒體報導誤會勞工損失7天國定假,這講法並不正確。過去落實週休二日的勞工,其實就沒有這7天假,他們是用7天假來換落實週休二日。但是,有些企業只換到了隔週休,因此《勞基法》修法要求每週40小時工時,藉此落實到週休二日,讓全國所有放假完全一致。

林全也強調,提高加班費的金額罰則,確保僱主不會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加班,讓勞工好好休假,把休假名實不符的狀態能夠迴歸事實;同時,現在年輕人工作頻率較高,年資難以累積,沒有特休假可以放,所以下修年資限制,未來特休假「看得到也吃得到」,並落實勞動檢查,只要違反勞基法相關的僱主,提高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