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期間涉嫌參與暴動的一名男子在香港法院出庭受審

新華社香港11月3日電(記者周文其)一名15歲男子被控一宗參與暴動罪,3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出庭受審。法院宣佈,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再審。

該名男子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新華社亞太分社辦公大樓附近參與暴動。據港媒報道,當日該名男子疑似站在毀壞新華社亞太總分社辦公大樓的暴徒身邊,且手持疑似金屬狀的物體

去年11月2日,有激進示威者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非法集結,警方隨後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暴徒在被警方驅散後,便在灣仔、銅鑼灣一帶尋釁滋事,進行打砸破壞。下午5時20分許,位於灣仔區的新華社亞太總分社辦公大樓遭到一批黑衣蒙面暴徒打砸破壞及縱火。

法院宣佈,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再審。該名男子被准許保釋,但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且需要定期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