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稱 藻礁是否劃入保護區要問陳吉仲跟鄭文燦

內政部長徐國勇 (吳家豪攝)

藍委林思銘今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表示,桃園藻礁是否符合《海岸管理法》規定可列入1級海岸保護區主管單位內政部應儘快迴應。內政部長徐國勇迴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會所在地桃園市。林思銘傻眼「所以現在內政部又踢給農委會、桃園市?」

林思銘指出,根據2015年公告並施行的《海岸管理法》第1、8條規定,內政部應擬定整體海岸管理計劃,也包括海岸1級、2級保護及防護計劃。徐國勇迴應,1級保護的原則是不準開發,2級是可以開發,但要有環保的機制

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防護計劃主要是防治災害發生,所以會對某些土地採限制行爲。至於保護計劃,則是會對現有地形資源做一定程度的保護。

林思銘說, 2020年6月,經濟部公告「1級海岸防護計劃」,2017年內政部制定「整體海岸管理計劃」但這只是大綱,而這4年來,內政部卻沒有針對1、2級保護擬定相關計劃。吳欣修迴應,目前在審議中。

林思銘表示,去年內政部沒有跟經濟部同步公告,理由是現有《文資法》、《國家公園法》等諸多法令刻正規劃,所以才遲未有進度。吳欣修說,因爲要避免各項法律內容重疊。

林思銘指出,現在桃園大潭藻礁並未被劃設爲保護區,許多團體都在申請自然地景保留。昨日海委會還跟桃園市府互踢皮球,但《海岸管理法》第12條明定,只要符合特殊景觀資源等要件,就該設爲1級海岸保護區,並禁止改變資源條件使用。

林思銘詢問,所以藻礁到底符不符合相關規定?徐國勇說,這部分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農委會,所在地是桃園市府。林思銘說「你現在又把球踢給農委會?」徐國勇迴應「不是踢皮球,認定的確是由農委會來做。」

林思銘表示,這些相關法律早已明訂,但內政部也沒有去找相關單位進行橫向聯繫溝通,《海岸管理法》等相關法令是內政部主管,劃爲1級保護區應該趕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