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質疑音樂會涉綁標 北市交響樂團:不辦了 

▲臺北市交響樂團網站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文化局管轄的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將於4月10、11日舉辦「民歌交響最高峰音樂會活動早已於售票網站公佈並準備販售,不過,有民衆向臺北市議員許淑華投訴,售票網已經確定的歌手名單曲目進行宣傳,經許淑華查證後,痛批此綁標意圖太明顯,因此要求政風調查。對此,交響樂團則宣佈此音樂會不辦了。

將於4月10、11日舉辦的「民歌交響最高峰」音樂會,遭到民衆投訴該售票網站已先「預知」將由李建復楊芳儀等五人演出,就連主持人馬世芳也列出,曲目的部分已選好。

對此,許淑華前往查證後發現,該標案於2月10日上網公告、2月21日截止投標,並於2月22日開標,但售票業者早在截止投標之前,在2月13日就將該活動於官網上宣傳、並明確公告演出名單及曲目,準備進行後續賣票

許淑華指出,向北市交索取該案相關招標文件還發現,標案不但沒有提供需求說明書,其履約標的要求項目也難讓一般廠商理解該案確實要求,因此認爲標案不但需求不明確,導致其他廠商根本無法投標,還讓標案導向特定廠商,明顯涉有綁標嫌疑。

許淑華表示,北市交回復招標說明後,也告知「此標案因相同性質節目衆多而確定撤案」令人懷疑標案明顯綁標,纔會急着即刻下架。她進一步調閱資料發現,類似綁標案件不只一件,北市交於民國104、105年度辦育藝深遠節目委外案,只有同一家廠商投標,且其履約標的同樣不明確,懷疑北市交標案都有先上車補票之嫌。

許淑華要求政風處即刻介入調查民歌交響最高峰音樂會之招標程序,並徹查市府各項標案是否皆依照採購法規定程序辦理,要求未來北市府所有采購標案皆須確實符合採購法規定,遏止類似情事發生。

對此,文化局表示,招標時採製式規範,裡面就有評選須知,也告知廠商評選項目爲何,且合約中也有履約規範,因此沒有另外提供需求說明書。

文化局主秘劉得堅則說,有很多案子也有類似未採購發包完成即宣傳的情形,例如文化局主辦的白晝之夜,但程序皆符合採購法,不過爲了避免爭議,該活動不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