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薇老公非法進口醫美整形線材遭診所求償 非詐欺獲判免賠

補教名師徐薇夫婿違法進口醫療器材,認罪換緩刑。(本報系資料照片

英文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投資醫材公司「羅比珍妮」,與已故總統蔣經國御醫姜必寧之女姜琤,未經主管機關覈准,9年前違法引進風靡韓國的制線材,買進器材的醫美診所主張詐騙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認非遭詐騙,判江正明及姜琤免賠。可上訴。

刑事部分,江正明未經衛生福利部覈准,從國外進口4D拉皮及隆鼻等整形醫美線材,並借用徐薇公司辦公室裁切分裝後銷售,法院依違反藥事法將江正明判刑1年6月,姜琤被判1年10月,因2人都認罪,都獲緩刑3年,各支付公庫100萬元。

診所求償逾500萬部分,一二審都認爲診所負責人從事醫療工作多年,理應知悉手術縫線屬於第二級醫療器材許可範圍,亦無對第一級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所誤認而遭被上訴人詐騙之情形

法官認爲,診所支付買賣價金,爲向羅比珍妮公司購買醫材之對價,診所既未撤銷買賣契約,亦未舉證證明受有實際之損害,其主張羅比診妮公司隱匿醫材違法而販售,以詐欺取得價金之不法利益求償並無理由,駁回請求、羅比珍妮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