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傳話失誤」沒拿到錢被起訴 林佳龍曝310萬金主身分

▲徐永明被起訴涉嫌在LINE用「大拇指」貼圖向中間人催討賄款。(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北檢起訴立委集體收賄案,其中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原本太流公司董事長恆隆講好,協助舉辦並參與SOGO《公司法》修法公聽會後,以「政治獻金」名義收錢,事後徐還曾用LINE向中間人吳世昌傳「大拇指」贊圖催款,但因傳話失誤而沒收到錢,徐、吳都被依貪污罪起訴;至於徐家被搜出的310萬元現金款項,經交通部林佳龍指證,是臺數科董事長廖紫岑借徐的,並非賄款。

吳世昌以1000萬元資本經營網媒匯流新聞網》,是徐永明的學生,也曾掛名徐永明的立委助理,2020年2月開始,吳身兼「趨勢民調公司」董事長,而「趨勢」的幕後老闆紀怡明外傳是交通部長林佳龍的大金主,4人關係早在2017年間,被當時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接連揭露。

這次檢調在7月31日,大舉搜索立院辦公室時,北檢第1時間對外表示,在立委趙正宇家中搜出現金920萬元,事後傳出,其實在徐永明家中也有310萬元可疑現金,當時檢調認爲這筆錢與貪瀆案無關,且徐永明強調是爲了時力黨務經費,向「學長」林佳龍借貸,並未查扣。

▲交通部長林佳龍接受檢察官就訊時供出徐永明借款310萬元的金主身分。(資料照/記者賴文萱攝)

大搜索結束1個禮拜後,檢察官黃偉親赴交通部,就訊徐所供出的借貸來源林佳龍,據瞭解,林證稱這筆310萬元確實是徐永明爲時力經費求借,但林強調2人分屬不同政黨,他不可能出借,他只是引薦臺數科董事長廖紫岑出面借款,檢方再向廖查證後,確認排除310萬元與賄款相關。

但根據監聽以及搜索後查扣相關手機還原通訊紀錄,發現李恆隆爲了奪回SOGO經營權極力催生2019年底的SOGO《公司法》修法公聽會,要政治公關郭克銘找上吳世昌,希望透過吳去找徐協助主辦同時參與公聽會,李恆隆還爲此親自到徐永明辦公室表示「有需要我會幫忙」,徐回:「會啦」。

▲《匯流新聞網》負責人吳世昌也被列爲貪污案被告遭起訴。(資料照/記者遊宗樺攝)

之後徐永明透過助理把時力政治獻金專戶傳給李恆隆,2020年初大選前,徐永明主動問吳世昌「李恆隆?」吳回:「我再來催、現在還能收政治獻金嗎?」徐回了「大拇指」比讚的貼圖,並表示「還有年終(指時力所需經費)要補。」檢方認爲徐很明顯是在催討款項。

只是因爲李恆隆此時已經很不滿徐永明只在公聽會現身5分鐘,講了一段無關SOGO的話就快閃,希望壓低原本規劃的200萬元賄款,另循管道想直接聯繫徐,因徐堅持要透過吳,結果雙方人馬溝通過程中發生誤會,李恆隆以爲徐不要錢了,因此沒有支付賄款,但檢方認定雙方已經達成期約行收賄罪嫌,徐、吳都成貪污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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