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修復視神經 臺灣綠蜂膠4個月被抓9次奪「廣告違規王」

▲宣稱修復視神經臺灣蜂膠4個月被抓9次奪「廣告違規王」。(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食藥署今(24)日公佈1至4月「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結果,在監控的958件廣告中,共有58件涉嫌違規,以食品廣告93.1%佔最多,其中又以「臺灣綠蜂膠」9次違規居冠。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該廣告的違規詞句爲,「不只能修復視神經還能再生」,已違法食安法中食品法第28條規定全案交由衛生局裁罰,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公佈的違規食品廣告中,除了「臺灣綠蜂膠」9次違規,其餘依據爲「二型膠原蛋白(膠股力)」宣稱可紓緩疼痛、潤滑軟Q,被查獲7次違規;「南極冰洋磷蝦油」在廣告中提及,產品成分乳化分解心血管脂肪腦血管脂肪、內臟脂肪、皮下脂肪,「對心血管疾病和肥胖人士可以說是如獲至寶」,亦被揪出7次違規。

枸杞鮮果汁」與「蜂王漿」則分別被查獲3次違規。前者除宣稱能減少心血管疾病發生率、降低罹癌風險外,「還有胡蘿蔔素抗氧化減少黃斑部病變、抗衰老」。蜂王漿則在廣告中列出6大好處:預防肌膚老化、減少經前症候羣、消除疲勞增加活力、降膽固醇、控制血糖抗菌、抗發炎,全被食藥署盯上裁罰。

▲枸杞鮮果汁也廣告也被食藥署盯上。(圖/枸杞資料照/記者趙於婷攝)

許朝凱表示,根據食安法第28條規定,廣告內容誇大、不實,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療效者,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而此次違規廣告中,南極磷蝦油已是榜上常客,爲了杜絕廠商「罰不怕」心態,食藥署於5月7日公告新制,要對廣告違規累犯祭出「累進裁罰」,同一產品廣告一年內違規5次以上,可加罰400元,若刻意製造誇大、易生誤解、誤導民衆情形,還可以加權2倍,同一行爲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不過,許朝凱也提到,由於新制不溯及既往,累進裁罰將於下次監控專案起實施。他也提醒民衆,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營養素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停看聽」,停下腳步思考是否有幫助;看清包裝標示與說明;聽取專業人員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