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利多!住宅火險明年保額提高、保費不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有容攝)

金管會選前放利多,覈定產險公會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保額,並新增住火險額外費用及住宅臺洪補償的保障。金管會保險局表示,住火保單無論到期與否,2020年元旦起全面保額提高、保費不變,相當於費率調降15%左右。

金管會表示,住火險自實施以來,因民衆住家安全的重視,及消防設備效能提升,損失率尚佳,因此產險公會認爲可以擴大承保範圍,讓民衆有感。在不調漲保險費前提下,金管會覈定產險公會自2020年1月1日起,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和保額等。

保險局強調,2020年1月1日無論未到期的舊保單,或是新保單,都會無條件「加量不加價」,分別有三大利多。

一是參考現行建築物的造價成本修正臺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調整建築物的重置成本,建築物本體的各區每坪造價,平均提高約18%,作爲建築物保險金額的計算依據。

第二是提高保障限額,包括: 動產保額上限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竊盜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上限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另外,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每一個人體傷5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1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及死亡5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100萬元的保險限額提高爲目前限額的2倍,並將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由2,000萬元提高爲2,400萬元。

第三則是新增承保範圍,包括:增加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例如金融、信用卡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及生活不便補償金項目;前三項費用採實支實付,上限分別爲5,000元、5,000元和10萬元;生活不便補償金每日定額給付3,000元,每一事故最高以30日爲限。

同時,增加住宅颱風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保障,賠償限額依風險分爲三區,風險最低的區域爲9,000元,風險最高的區域爲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