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主權 大陸新法防美艦固定巡弋臺海

我方海軍退役將領說,美艦在南海已多次進入中國西沙羣島12浬內,雖說領海定義中美各自解讀,但中共的新法就是針對美艦在臺海與南海的活動。圖爲斯特雷特號驅逐艦(DDG 104)和麥肯號驅逐艦(DDG 56)經過南中國海。(摘自美國海軍官網)

大陸《海上交通安全法》重要法條一覽表

自9月1日起,中共要求通過其領海的外國船隻必須通報,我方海軍退役將領說,這是針對美國軍艦而來,美艦在南海已多次進入中國西沙羣島12浬內,雖說領海定義中美各自解讀,但中共的作爲就是針對美艦在臺海與南海的活動。

這位退將說,中共規定通報的類別並未包括水面軍艦,是不願說破而已,目的就在一旦美國軍艦進入領海,所有都要通報;當然,美國不會這麼做,因美國不認爲臺海與南海是中共地盤。

該退將說,中共要求海上航行船舶進領海通報,有其深意。美國自阿富汗撤軍後,是要將兵力部署重心移轉到印太,美國纔剛撤軍,隨即派雙艦通過臺海,就軍事面而言,美方若是單艦通過,過就過了,中共不能說什麼,但雙艦意義不同。現在來了雙艦,以後再派3艦,接着若把臺海當做巡弋範圍,定期派軍艦來回,甚至變成固定巡弋,這是中共所擔心的,所以要針對美艦活動,做必要的動作維護主權。

這位退將說,中美雙方大費周章,各有目的,1個是爲了證明「航行自由」權利,另1個是主張「領海主權」維護,彼此互不相讓。

海巡署長周美伍今年曾在立法院證實,美艦確實進入過西沙羣島12浬內,但未曾進入我太平島或東沙島12浬。據瞭解,美艦去年曾3度駛入西沙羣島12浬內,大陸曾提出嚴重警告,唯美方主張在南海有自由航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