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代只能列席 立委擬修法讓高中生參與校務會議表決

▲立委提案修正高中教育法,讓學生代表也能參加校務會議表決。(圖/中原大學提供)

記者蕭玗欣/臺北報導

立委鄭麗君7日在立院教委會提案「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草案,讓高中生學生代表,也能參與校務會議表決。教育部長思華也認同。

鄭麗君表示,目前高中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只能列席,卻無法參與表決;應該將學生納入代表,其他像是獎懲會議、申訴評議委員會等會議也都該有學生代表出席。

立委黃國書等20人也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地25條修正草案,將學生代表納入校務會議代表組成比例

吳思華對該修正草案表達認同,但對修正條文的「經公開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有意見,他表示現行校內選舉街採公開方式辦理,並不用修改爲「公開選舉」,建議刪除「公開」二字。

不過雙方對於該草案施行日期有歧見,該案目前保留未通過。

▲教育部長吳思華(左)。(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