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姊遭男友迷姦 學妹誤以爲「搶我男人」

男友迷姦國中學姊少女得知後一度以爲是對方搶她男人,事後得知實情才協助報警。(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一名年僅16歲的少女,日前在街上巧遇中學姊,不料少女的男友卻見對方頗具姿色,先送女友回家後,再買紅茶給女友的學姊喝,但卻暗中在飲料下藥,趁她昏迷時載往摩鐵性侵。少女一度誤以爲是學姊搶她男友,還辱罵「X!不要臉,吃我男人!」直到學姊說出實情,少女才憤而報警逮色男友。

檢警調查發現,這名20多歲的陳姓男子,在2013年認識當時僅有16歲的小女友,兩人交往約7個月後,某日他們一起逛街時,遇到少女的國中學姊,陳男覬覦對方美貌心生邪念,竟對女友說出「要喂她吃FM2送去賣淫!」女友一聽連忙勸阻。3人隔天相約到市區的麥當勞吃早餐,陳男卻假好心幫忙買飲料,趁機在飲料內下藥。

事後陳男先送女友回家,見學姊在車上有睡意後,又到超商買啤酒給對方喝,再趁對方昏迷後載往摩鐵性侵。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事後少女得知男友和學姊開房間,一怒之下質問學姊「到底發生甚麼事?」學姊說出遭對方性侵,學妹還一度懷疑是對方說謊,還醋勁大發地飆罵,事後得知是男友下藥性侵後,才協助學姊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之後,陳男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8年2個月徒刑,但他不服且辯稱是合意性交提起上訴;高分院審理後,發現被害人遭性侵後,不但將頭髮剪短打扮變得中性,甚至還向母親透露「想當男生」,社工人員輔導後她內心仍有極大陰影,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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