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案翻版?南投「姑姑山」礦權展延 達瑪巒部落告經濟部護家園

經濟部覈准南投縣姑姑山」礦權展延許可當地達瑪巒部落族人(圖)認爲礦商未實踐「原民諮商同意權」,提告請求撤銷展延許可處分。(民衆提供)

經濟部覈准南投縣「姑姑山」礦權展延許可,當地達瑪巒部落的布農族人認爲影響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且礦商未取得部落同意,故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部落委任律師謝孟羽認爲,本案與「亞泥案雷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年已判經濟部敗訴,可見《原住民基本法規定的「原民諮商同意權」,是必須被實踐的正當法律程序

部落提告指出,礦商「清聚礦業」自1994年起在姑姑山採礦,2018年礦業權到期後,經濟部礦務局覈准展延到2025年,但開採範圍屬部落傳統領域水源地,礦商卻未實踐《原基法》賦予部落居民的「原民諮商同意權」,且採礦過程不只影響觀光集水區,還可能造成山崩危害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北高行今(10日)開庭,相對人經濟部辯稱一切依法行政,參加人礦商則稱部落及族人不適格,無權提告。部落律師團駁斥,9日憲法法庭王光祿言詞辯論時提及,部落的狩獵權是憲法及《原基法》保障的集體權,而採礦影響族人打獵、採集水資源權利,且部落範圍有經原民會認定,並非抽象籠統概念,當然可做爲本案提告的權利主體

律師團並聲請調閱礦商的開採計劃,以及向水利署函調集集攔河堰範圍公告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定4月21日再開庭審理

族人幸信義庭後表示,看到八八風災小林村滅村,纔會覺得采礦影響部落安全;有一次山上衝刷下來的土石堵住河川,他本想開挖土機把土石挖開,但水整個滿出來,最後女兒房子、挖土機都被衝不見,讓他非常傷心,希望法官判部落勝訴

謝孟羽受訪指出,本案與「亞泥案」的狀況雷同,而北高行2019年已認定亞泥未實踐《原基法》「原民諮商同意權」,判撤銷經濟部覈准亞泥礦權展延許可的行政處分,由此可見,就算礦商很早就在當地開採,申請展延仍要與部落協商,取得部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