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12月31日終止3G業務 NCC:需保障用戶權益

▲加速3G升級4G! 亞太電信祭出「免綁約,0元手機」(圖/業者提供)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上個月以「沒有向NCC申請營運計劃書變更就擅自關閉3G基地臺」爲由,重罰亞太電信新臺幣100萬元,並要求3個月內限期改正。不過因爲亞太電信3G使用的CDMA技術已過時,NCC今天(13日)審查通過亞太電信提前在12月31日終止3G業務,並要求業者在終止業務前1個月,必須在北、中、南3地辦理公開說明會,落實資訊揭露和保障用戶權益

NCC說明,今年2月,有消費者向NCC檢舉,指亞太電信的3G收訊品質不佳,後來經三區監理實際查驗後發現,亞太爲終止3G業務,已經擅自關閉基地臺,人口涵蓋率只有46.9%,不符合70%的標準,因此在8月以違反電信法第63條規定,處罰新臺幣100萬元,並要求3個月內限期改正。

NCC發言人翁柏宗13日表示,由於亞太電信3G使用的CDMA技術已過時,因此亞太電信日前已向NCC提出終止3G業務,委員會決議,同意亞太電信提前在12月31日終止3G業務,但是要求業者在終止業務前1個月,必須在北、中、南3地辦理公開說明會,落實資訊揭露和保障用戶權益。

NCC表示,截至9月11日止,亞太電信3G用戶數爲536戶,其中316戶爲靜止戶,除了在北、中、南辦理說明會外,業者也必須提供用戶優於或等於原資費方案的4G資費,以利於平順移轉,至於尚未辦理的預付卡退費金額爲7225元,亞太電信公司應透過各種管道通知用戶辦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