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固網掏空案查扣12億 律師:應全數發還

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圖/記者林信男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亞太固網掏空案時,所查扣的12億餘元,臺北地方法院民國102年9月裁準發還,引發外界質疑。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26日表示,12億餘元並不在高等法院判定的犯罪所得內,且所有人爲東森得易購、美瀚、東森國際等3家公司,並非王令麟所有,當然應該發還。謝協昌指出,12億餘元的聲請人是東森得易購、美瀚、東森國際等3家公司,並非王令麟所有,高院判決王令麟在力霸東森案中所涉及的犯罪所得,金額爲3,010萬6,432元,且已宣告沒收,超出此金額的部分,應該予以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