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蒂釀火災 楊姓獨立記者死亡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去年12月北市天津民宅失火,造成楊姓獨立記者喪生火窟。事後警消火場鑑定報告,指出起火原因菸蒂蓄熱,引起楊男書房冷氣機紙箱導致火災,楊男涉公共危險罪,由於楊已身亡,臺北地檢署10日將楊不起訴。

警方調查,去年12月21日晚間10時18分,北市天津街某公寓發生火警消防隊獲報後派出各式車輛23輛、65名消防員、義消5車17人趕往救援,10時31分撲滅火勢

警消救出受困住戶2男3女,其中楊男被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身體嚴重灼傷,緊急送醫仍不治。警消調查楊男未婚,火警當天上午剛因病出院,返回住處休養,不料因這場火警喪命。

警消火場鑑定報告,認定起火原因是菸蒂蓄熱,引起楊男書房內冷氣機旁紙箱着火,因此將楊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檢方因楊男已身故,今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