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10月1起調整電價 中煤協會:前景不容樂觀

根據廣東省發改委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顯示,從10月1日起,廣東省將拉大峰谷電價差,峰平谷比價從現行的1.65:1:0.5調整爲1.7:1:0.38。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副總經理陶飛達表示,尖峰電價在峰谷分時電價的峰段電價基礎上上調25%。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與尖峰電價實施範圍均不包括居民用戶;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根據廣東省電力系統運行實際情況,全省統一劃分峰谷分時電價時段,高峰時段爲10時至12時、14時至19時;低谷時段爲0時至8時;其餘時段爲平段。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煤炭運銷協會29日公佈「進一步做好電煤保供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充分認識電煤保供的緊迫性,確保已籤電煤長協合同履約率,全力增加電煤供應量,做好長協合同全覆蓋,協助市場運行監測。

通知指出,各煤炭企業應迅速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電煤保供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提高電煤供應保障能力。各企業要深挖電煤增產潛力,全力增加電煤供應量,對非重點、非長協、高耗能等用戶企業適時適度調整銷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