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新增網貸機構 大陸「十項舉措」因應P2P倒閉潮

網路借貸示意圖。(示意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面對P2P網路借貸平臺出現倒閉潮,大陸政府有關部門12日召開座談會研商,擬定包括「嚴禁新增網貸機構」、「暢通出借人投訴維權渠道」等十項應對措施。此外,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也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加強對借貸事實證據審查力度,嚴格區分民間借貸行爲與詐騙等犯行。

大陸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聯合召開「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及規範發展工作座談會」,有關省市和部門負責官員與會。會議指出,做好網貸風險專項事關人民的切身利益、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各地務必加強意識、切實承擔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下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針對民間借貸案件中涉嫌通過虛增債務、收取高額費用方式非法侵佔財物的「套路貸」詐騙等新型犯罪行爲,要求給予刑事打擊。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在涉及貸款的案件當中,某些非法放貸人士會以欺騙、脅迫等方式侵佔他人財產,最終憑藉法院判決將非法債權合法化

▼深圳半個月22家P2P倒閉,就連千億級老牌「 錢爸爸」也垮了。(圖/翻攝自南方都市報

十項應對措施如下:

一、暢通出借人投訴維權渠道,要求網貸機構建立溝通機制,提高經營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設立溝通窗口,解釋政策、迴應訴求。

二、展開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引導機構合法經營和健康發展。

三、指導網貸機構通過兼併重組、資產變現、與金融機構合作等市場化手段降低流動性風險。

四、落實網貸機構和股東責任,要求已退出機構依據破產法公司法和有關監管要求制定清盤兌付方案,股東依法負擔連帶責任,有關部門監督執行,切實提高債務清償率。

五、規範網貸機構退出行爲,建立報備制度明確退出程序,規範資產處置和債務清償,確保出借人的權利不受侵害。

六、「從嚴從重」依法打擊惡意退出的網貸平臺,緝捕外逃人員,加強法律懲處的力度。

七、將惡意逃避廢債的企業、個人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 數據庫,展開失信聯合懲戒

八、加強金融基礎知識普及工作,協助羣衆分辨非法吸儲、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爲,強化民衆的投資風險識別能力和審慎意識。

九、引導出借人依法理性維權,依法打擊造謠、起鬨等非理性的維權行爲。

十、嚴禁新增網貸機構,各地禁止新註冊網絡金融平臺或借貸機構,加強企業名稱登記註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