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蛇竄家中淋熱水、亂棒打死 PO照苦換6個月徒刑

眼鏡蛇家中遭淋消毒水熱水,亂棒打死後PO照換6個月徒刑。(達志影像)

家住基隆的一名遊姓男子,在2017年間,家中陽臺突然竄進一條眼鏡蛇,他驚嚇之餘,拿出家中的熱水、消毒水及樟腦油噴灑驅趕,接着又以竹竿活活打死,事後將打蛇照片PO在LINE羣組內,未料羣組中有民衆不滿他殘殺保育動物,立刻向警方檢舉,雖然農委會已於109年公告眼鏡蛇不再是保育類動物,但依案發時還屬於保育動物,基隆地方法院依法判處遊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記載,遊男明知眼鏡蛇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列爲第三級(應予保育)之保育類野生動物,除非有族羣量逾越環境容許量者,否則不得非法宰殺,但遊男在竟於106年9月23日,發現有一條眼鏡蛇竄入家中陽臺,他驚嚇之餘立刻拿出先以熱水、消毒水、樟腦油噴灑,再以竹竿毆打眼鏡蛇致死,以此方式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

遊男宰殺眼鏡蛇之後,立刻將殺蛇紀錄照片PO在自己的LINE羣組的記事本,未料羣組中有民衆對他的舉動相當反感,立刻蒐證向警方檢舉告發。

遊男事後遭到基隆地檢署起訴。即使農委會已在109年公告眼鏡蛇以非保育類動物,但因案發時,農委會尚未宣告,因此基隆地院審理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非法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遊男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並給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