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發放高溫津貼 每人每月700元

廣州日報2日報導,廣州開始發放高溫補貼,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者,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人民幣(約臺幣700元)。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要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