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監局:新東方等12家培訓機構涉嫌違反廣告法,將查處

5月20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5月18日、19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教育局開展教育培訓廣告專項聯合執法行動中,發現新東方龍文教育、樹華美術等12家校外培訓機構涉嫌存在虛假違法廣告等問題,市場監管部門將在進一步查清事實基礎上,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新東方(廣州市新東方培訓學校小北喜聚分教點),網頁上含有宣傳培訓效果內容宣傳單摺頁上有標示限時優惠價、表述不清晰準確的內容。無證開展招生宣傳。

龍文教育(廣州市龍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越秀第二分公司),未經教育部門審查許可,宣傳資料出現“龍文學校”字樣,網頁上有宣傳培訓效果的內容。無證辦學以及未在顯著位置公示教師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等違規行爲。

據介紹檢查中,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發現,新東方培訓小北分教點、龍文教育、樹華美術、精學睿教育、童程童美深本數學、諄學教育、勝師少兒口才淵學通、厚朴教育、立尚教育、選師無憂等12家校外培訓機構,在其網頁和店鋪宣傳單張上,或含有宣傳學生考試情況、獲取獎學金情況、高分學生照片等利用受益人名義形象做推薦證明內容,或利用未成年人名義和形象,對教育培訓效果作明示或暗示的保險性承諾,或虛構輔導教師教學經歷等有關無法證實的內容,或在宣傳單張摺頁上有標示限時優惠價、表述不清晰準確的內容,以上行爲均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與此同時,廣州市教育部門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規定,對於上述校外培訓機構個別無證辦學,或未在顯著位置公示教師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的行爲,依法立案處理。

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次聯合執法行動,市場監管部門主要檢查培訓機構是否“亮照經營,是否存在(委託設計、(委託)製作、(委託)發佈虛假違法廣告,以及虛假宣傳等情況;教育部門主要檢查培訓機構是否持證經營,是否存在超標超前培訓、不按規定履行廣告備案義務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