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能關禁閉 期間延長至21日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證交所公告陽光能(9157)連續五個營業日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佈處置交易資訊,將至明(8)日起至11月21日共計10個營業日,進行人工撮合處置作業,約20分鐘撮合一次。

證交所表示,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陽光能的數量單筆達10個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個交易單位以上時,券商應就其當日已委託的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的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