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謹華胞弟打死角頭 判刑13年定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藝人楊謹華胞弟楊智堯打死士林夜市角頭一審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他非主謀,無殺人犯意,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3年定讞。

楊謹華父母離異,從小就與弟弟分隔兩地,32歲楊智堯爲竹聯幫戰堂的組長,曾和同幫份子臺北市饒河街夜市、通化夜市佔據地盤

民國93年間,楊智堯因債務纏身,派遣小弟前往臺北士林夜市擺攤賣盜版CD,與當地角頭洪新發發生地盤糾紛雙方約在林森北路一家西餐廳談判,楊智堯夥同10幾名小弟衝入餐廳以棍棒打死洪男,當天即畏罪逃往大陸

楊智堯潛逃將近8年,民國101年在中國珠海被捕,刑事警察局從大陸將他遣返後,移送臺北地檢署歸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楊智堯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臺灣高等法院調查後,認定楊智堯並非主謀,而是被小弟找到現場共同圍毆被害人,無殺人犯意,考量另兩名被告已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定讞,因此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楊智堯13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