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際大旅館」佔公地爆弊案 北市府2技工遭羈押禁見

陽明山國際旅館」佔用公有地,技工張家豪、黃銘鴻遭羈押禁見。(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北市知名溫泉旅館「國際大旅館」佔用公有地一案,主管的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長陳榮興,涉嫌指示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派員拆除圍籬,讓業者可繼續佔地,17日上午依涉圖利諭令陳榮興80萬元交保、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50萬元交保,並聲押公燈處技工張家豪、黃銘鴻,北院17日裁定2人羈押禁見。

位於陽明山北投溫泉區的國際大旅館,歷史悠久,古色古香外觀日式陳設,吸引不少遊客前往泡湯,不過北市府發現,業者長期違法佔用公有地當停車場,2019年發文向業者催收相當於土地使用費的130多萬元補償金,但如果業者在期限內騰空還地,可依法減免補償金。

專案小組獲報,業者在2019年底期限前,的確自行在公有地周遭架設圍籬,限制他人再進入公有地,因此獲得補償金減免,僅需繳交40多萬元,但主管土地的宋馥華不知何故,又在2020年1月間,派員去幫業者把圍籬拆了,讓業者可繼續使用作爲停車場,等於讓旅館明明持續佔用公有地,卻平白獲得減免近百萬元補償金優待,涉嫌圖利罪。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照世指揮廉政署蒐證告一段落後,1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搜索並約談宋馥華,同時因外傳宋的長官、公燈處處長陳榮興疑受民代關說而要求下屬處理,因此依並將陳榮興等公務員都約談到案。今早依涉圖利罪諭令陳榮興80萬元交保、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50萬元交保;公燈處2名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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