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混凝土泵浦車4死8傷車禍 死、傷者家屬求償6550萬餘元

陽明山仰德大道2017年7月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釀成4死8傷意外,傷者家屬向陳美蘭等人求償6550萬餘元。(本報資料照)

陽明山仰德大道4年前發生混凝土泵浦車衝撞對向車道釀成4死8傷重大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信詠工程負責人陳美蘭、維修技工盧志宏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女徒刑4年2月、盧男徒刑3年6月,死傷者家屬分別向陳美蘭、信詠公司信協公司等有公司、負責人附帶民事賠償,共6550萬元。

刑事部分,判決指出事故泵浦空車重達20多公噸,驗車時沒有手煞車均屬重大瑕疵,陳美蘭身爲車輛實際管理者,不能推諉不知,而盧志宏更換零件時,有義務確認插銷是否有效貫穿固定螺帽,維修後7個多月,因傳動軸脫落導致泵浦車沒有引擎煞車而釀禍,陳美蘭、盧志宏均有過失責任

整起案件發生在2017年7月19日上午7時許,當場死亡的駕駛阮英貴淡水出發,車上載着水泥工金水陳心怡出發,打算要到陽明山大公路工地進行灌漿,8點19分在仰德大道3段、新安路口時車輛失控,衝撞對向車道的汽、機車,導致4人死亡、8人輕重傷。

死者翁竟期家屬向盧志宏、陳美蘭等人求償2000萬,死者何宗益以及受傷家屬求償1566萬餘元,陳姓死者的家屬則求償935萬餘元,而左小腿骨折的陳志豪,因身受重傷共求償174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