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趙薇夫婦被禁入市5年 他們究竟做了啥?

(原標題:央視解讀:趙薇夫婦挨罰還被禁入市5年,他們究竟做了什麼?)

9日,證監會對上交所上市公司萬家文化(目前已更名爲祥源文化),發出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萬家文化、龍薇傳媒等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案已調查完畢,依法擬對龍薇傳媒、萬家文化、黃有龍、趙薇、孔德永作出行政處罰和5年市場禁入。

告知書顯示,由趙薇控股的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趙薇、黃有龍等人到底做了什麼?又違反了什麼法規?我們一起來梳理下。

51倍槓桿收購的算盤是怎麼打的?

2016年12月23日,萬家文化的控股股東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與龍薇傳媒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向龍薇傳媒轉讓其持有的1.85億股萬家文化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若本次交易完成後,龍薇傳媒將成爲萬家文化的控股股東,但最終失敗。趙薇是怎樣打算用自有的6000萬資金,來買下總價爲30.599億元的1.85億股呢?

收購前1個月成立公司,空殼收購誤導投資者

龍薇傳媒2016年11月成立時,註冊資本200萬元,尚未實繳到位,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總資產淨資產營業收入、淨利潤都爲零。

告知書稱,龍薇傳媒在此次收購前1個月成立,期間也未進行資金的充分籌備,在境內可支付資金有限、金融機構擬融入資金缺乏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採取高槓杆收購方式,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同時,在履行能力、履行結果不確切,收購行爲真實性準確性不能保證的情況下,龍薇傳媒貿然公佈收購信息

信披存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告知書稱,2017年1月12日,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公告披露對上交所問詢函的回覆中,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內容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第一,龍薇傳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問詢函回覆中,稱向金融機構質押融資14.999億元,披露融資金額中信銀行融資方案中擬向龍薇融資30億元的實際情況不符。

第二,龍薇傳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問詢函回覆中披露的款項支付方式爲確定的步驟、確定的金額,未完整披露款項支付方式將隨金融機構的審批情況進行動態調整的情況。

第三,龍薇傳媒未在公告中明確金融機構融資款項存在的巨大不確定性,存在重大遺漏。根據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方案,龍薇傳媒向中信銀行融資款項中的第二筆以及第三筆發放額度取決於萬家文化股價情況。

此外,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以及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趙薇夫婦被罰60萬,禁止5年入市

證監會認爲,龍薇傳媒的行爲造成萬家文化股價大幅波動,引起市場和媒體高度關注,嚴重影響市場秩序,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信心,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

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擬決定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黃有龍(龍薇傳媒的代表)、趙薇(龍薇傳媒法定代表人)、趙政(代表龍薇傳媒負責本次控股權收購事項)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萬家文化董事長)、黃有龍、趙薇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聽證規則》第二條規定,就證監會擬實施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