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人民銀行修訂發佈執法檢查程序規定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修訂後的《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共八章五十九條,與原規定相比,新規定以“查處分離”爲核心,明確了執法部門、法律部門和行政處罰委員會的職責分工,進一步細化行政處罰過程中案件管轄、立案、調查、審理、審議、陳述申辯和聽證、決定等程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增強了行政處罰工作的透明度;注意加強行政處罰程序與其他法律程序的銜接,注重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