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爆柯文哲意圖換掉大巨蛋案主仲裁人 法務局否認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柯文哲當年競選市長時的總幹事姚立明,近來頻頻在媒體爆料,日前更表示柯文哲意圖切割民進黨、瞧不起總統英文等。根據週刊報導,柯、姚漸行漸遠的導火線,就是大巨蛋工期展延一案;當時柯認定最大關鍵在姚的妻子、前法務局楊芳玲選錯主任仲裁人,導致仲裁不利北市府,但姚認爲,柯對楊指令,意圖換掉不合己意的主任仲裁人,已違反仲裁規定,力挺妻子決定。

▲大巨蛋。(圖/記者季相儒攝)

對此,臺北市法務局2日透過新聞稿澄清,按《仲裁法》第9條規定,「仲裁協議,未約定仲裁人及其選定方法者,應由雙方當事人各選一仲裁人,再由雙方選定之仲裁人共推第三仲裁人爲主任仲裁人,並由仲裁庭書面通知當事人。仲裁人於選定後三十日內未共推主任仲裁人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爲之選定。」因此,主任仲裁人的推舉,並無所謂得由當事人影響情事,僅在所推出的主任仲裁人有法定應迴避事由時,當事人得聲請其迴避。

法務局表示,本件仲裁案因仲裁人孔繁琦及謝定亞共同選定的主任仲裁人陳煌銘,與北市府之間有合約糾紛,經市府認主任仲裁人陳煌銘有法定自行迴避事由,因此要求陳煌銘迴避,陳因此在去年9月請辭,之後由仲裁人另共推李復甸爲主任仲裁人。

法務局強調,雖李復甸曾投書媒體批大巨蛋案是驚悚連續劇,擔任監委期間更曾調查臺大愛滋器捐案並彈劾柯文哲,但經北市府及律師團討論後,爲儘速解決本件紛爭,故未再聲請李復甸迴避,並請律師團積極協助處理本案後續事宜,因此並沒有北市府希望影響主任仲裁人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