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繼子口交 狼父判刑5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部地區一名男子2度讓9歲繼子爲他口交臺中分院審理終結,18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這名男子5年徒刑

這名男子與育有9歲兒子女子同居,之後兩人結婚,2009年暑假,男子在臥室要求男童爲他口交;2010年10月,男童就讀五年級,又再要求爲他口交。

法官認爲男子行爲不足取,但未以暴力方式傷害男童,惡性並非重大,審酌男子國中畢業教育程度,以性交滿足私慾,影響男童身心健康,依妨害性自主判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