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頭丸傷身 未成年濫用藥No. 3

健康醫療網張鬱報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分析近三年「管制藥物濫用通報系統資料,發現因服用搖頭丸而出現身體不適至醫院求診的人數有增加的情形,且搖頭丸還是19歲以下年齡層通報濫用藥物第3名。

▲搖頭丸無害?! 未成年濫用藥物No. 3(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近日有媒體報導,美國日前傳出紐約電子音樂季的參與者中,有2人因吸食毒品莫莉』導致死亡及4人送醫的憾事。不過,莫莉其實並非新興毒品,主要成分爲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搖頭丸,屬於中樞神經興奮劑,一般多呈粉末狀或晶體狀。

然而,歐美各國歌手及音樂的推波助瀾下,已有服用莫莉是潮流且無害的錯誤觀念。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常參加派對及出入夜店民衆,切勿輕信及使用他人所宣稱的無傷害性藥物。

目前臺灣將搖頭丸列爲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一般施用後會出現食慾不振、心跳加快、呼吸加速、肌肉緊張、噁心、嘔吐、視力模糊、寒顫流汗、疲倦及失眠等症狀中毒症狀則有體溫過高、脫水、血壓過高、心律不整、橫紋肌溶解和急性腎衰竭等等。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非法販售搖頭丸,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施用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衆,千萬不要因爲好奇心或同儕慫恿而使用,以免觸犯法律,危害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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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