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手啤酒」只來了2瓶 醉男發酒瘋被打死

▲要一手啤酒卻來了2瓶,林男發酒瘋被打死。(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陳玉攝)

記者陳玉/臺中報導

臺中林姓男子今年1月與翁姓友人到麪攤喝酒,林男酒醉後再要一手啤酒,老闆娘見林男不勝酒力,只拿了2瓶啤酒,林男卻認爲老闆娘看不起他,對其叫囂,一旁翁男看不下去,與林男發生口角,更叫劉姓友人到場並一起毆打林男,導致林男昏迷送醫仍不治身亡。臺中地院16日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翁男8年6月、劉男8年4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1月27日晚間6點,林男與翁男外出飲酒,林男想再繼續喝,向老闆娘要了一手啤酒但卻只來了2瓶,林男對老闆娘發酒瘋並大聲叫囂,一旁翁男看不下去要林男「不要太囂張」更嗆「有人想修理你」,酒醉林男也回嗆「沒在怕」,2人大聲互罵。

翁男氣不過,打電話要劉姓友人前來助陣,劉男騎機車到場後持安全帽,由下往上朝林下齶猛擊1下,林男重心不穩往後倒,頭重擊地面翁男持空酒瓶朝林男臉部太陽穴敲擊1下,又持塑膠椅朝林男胸部毆打,2人見林倒地不動才停手。

林男被打昏後送醫,經醫院診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需住院仰賴呼吸器維生,於今年3月5日23點17分,仍因腦挫傷、缺氧性腦病變等,不治死亡。

翁、劉2人到案後均坦承打人,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臺中地院法官認爲2人皆有悔意,但收入在3萬以下且有子女養育,並未與林男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翁男8年6月、劉男8年4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