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半 延長實施3個月

酒精。(示意圖/ETtoday記者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今(25)日表示,鑑於全球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再起,秋冬也是流感的好發季節,各國對酒精原料需求未減,導致國際價格仍有上漲的趨勢,短期之內藥用酒精業者成本難以緩解,仍有協助業者降低進口成本的必要。

財政部依關稅法第71條的規定,向行政院覈定自11月27日起爲期3個月,機動調整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降幅法定稅率的50%,並且因應疫情情形國內供需狀況滾動式檢討。

關務署表示,這次藥用酒精原料機動調降稅率適用期間,從今(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止,有關適用期間的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爲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系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爲適用的準據